三十三歲的秋天,我在摩斯遇見初戀情人。

那時候,都市泡在微雨中,磨擦不已的市囂在微潤中安靜下來,或煙般消逝了。亞特蘭提斯女孩,那個不是早已陸沉在遙遠心海的初戀情人,如今又浮現眼前。她就坐在二樓,面向窗外,玻璃上掛滿彎曲的水簾,街上的榕樹有如梵谷線條中的綠焰,照亮了我的微光記憶。

是的,她坐在那裡寫筆記,像午后安靜的雲,罩了一襲輕便的天藍色套裝。青春的長髮已削成服貼的短秀髮,再也不用梳到胸前,得拿著小剪刀卡掉岔髮。仍是吃珍珠堡,嚼得很仔細,不知是要品嚐每粒米的飽滿,還是按摩每顆牙齒。她啜茶拿杯時,會翹起小拇指,好像天線在測量世界的冷暖。創作時,左手支著腮幫子,右手一筆一字的寫筆記,這時如果在笑,想必有靈感逸出腦海。我看不到筆記,但可以想到她仍保留一些小習慣,在每篇文章結尾繪上簡單又生趣的小樹,那是一顆空心符號發芽後的繁華。

是呀!她曾是那樣,在樓下大聲呼喊我的名字,要讓大家知道約會開始了。快樂時,像隻麻雀跳呀跳的,撲到我的背上,揹過人來人往的斑馬線。悲傷時,要我唱兒歌「天烏烏,欲落雨,阿公仔夯鋤頭欲掘芋」安慰,直到心晴。我們玩交換日記的遊戲,交換彼此的青春靈魂,要牽手像古老誓言中那樣「山無陵,江水為竭,冬雷震震夏雨雪,天地合,乃敢與君絕。」

亞特蘭提斯(Atlantis),那個希臘哲學家柏拉圖口中的神秘古帝國,綴滿水晶柱、女神像、巨大石建築和金屬製品的文明堡壘,在火山爆發引起的大地震及洪水中,她頃刻間滾燙的沉入了海底,讓海浪傷心沸騰了一百年。終於有了這樣的傳說,亞特蘭提斯女孩轉世後,成了人世間男孩的初戀情人,打造愛情的黃金盛世,然後必在彼此無解的爭執中離開,從此消失在茫茫人海。我的亞特蘭提斯女孩,那個不是早已陸沉在遙遠心海的初戀情人,如今又浮現眼前。她就坐在我前方,創作時會似有似無的微笑,好像我們感情觸礁前的晴朗日子。

唉!不再年輕了,她還保留一些小小的動作,我記得的。但她已是亞特蘭提斯女人了,將逐日成為亞特蘭提斯婦女、亞特蘭提斯歐巴桑、亞特蘭提斯老婦人,直到我的軀體化成劫灰,她才消失了堙滅了。但是,在我劫滅前,亞特蘭提斯女孩竊走我的某段青春,一起走過的街,唱的歌,或歡笑,都埋伏在記憶岩層中,不經意出土時,我會有一條腦神經忽然無法接受過多老密碼而斷電般,杵在人潮中黯然。

永遠這樣了,在三十三歲的秋天、四十二歲的夏天,或六十九歲的春天遇到亞特蘭提斯女孩,我都不打招呼了,即使愛情讓人心動或心痛,不可能回到年輕的悸動。我們在十八歲認識彼此,卻沒認識到愛情,她走出我,我也走出了她,因為不想回到原點,她才是我永恆的亞特蘭提斯女孩。三十三歲的秋天,這真是美麗又美好的一天,我在摩斯遇見十八歲時的初戀情人,看著她靜靜的坐在那寫作,活得好好的,總是微微笑。

她最後收拾起一切,走出摩斯,撐起碎花圓點洋傘,讓沉默的雨珠在上頭唱歌,一步步消失在人群中。她會比我想像中的更堅強,更熱愛生活,還有什麼比這更好的呢!我閉上眼,聆聽都市的雨韻,記憶被拉到遙遠的清晨,那時的亞特蘭提斯女孩來到我的門前,哭得很沉,像一隻失去什麼的小貓。她說夢到兩人分手了,有一半的世界莫名消失了,她對著另一個世界大喊:「即使不能在一起,也要永遠快樂下去。」她的話被哽咽切得斷續,不成語調。我牽著她,慢慢走下大度山,迎向微光的霧中風景,在行道的候車椅上,彼此依靠,等待陽光一點一滴的擦亮城市。我親吻她的臉頰,在她耳邊呢喃:「夢境都是與現實相反,世界即使有盡頭,我都會在那永遠等待妳……。」

事到如今,溫柔的、不悔的說再見了,因為我是她的亞特蘭提斯男孩,彼此的亞特蘭提斯情人呀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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