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幾日陰雨過去了,樹雨淒迷已是昨日。

今日陽光窗台進來,幾株植物在廊簷下。日前的水氣未霑染,我動念去澆水。

細緻的陰雨天,明媚的陽光日,都是我喜歡的日子。

立冬剛剛過去,季節並不明顯,窗景映出是秋色,葉綠葉落乃至枯槁,都有美的線條,不必刻意區分節氣。

榮枯天地循環,皆有美感錯落,都是生命一部份,生物仍須澆灌。

此番念想其來有自,朋友寫了一信詢問。

關於家長提問,神明說:「不可好奇。」

 

朋友熱心尋了資訊,真有這種說法呢!
 

基督教的網頁上,有這麼一段文字:

「讀經之人該有的性情和習慣其三:不要好奇」,陳述其理由:

「我們可以尋求準確,但是千萬不要「好奇」。……如果以好奇的心去尋求神的話,就完全失去屬靈的價值。」

在佛學的網頁上,也有類似的訊息:

「學佛人一定要克服掉好奇心….」

我完全不懂宗教,不懂基督教,亦全不懂佛法。

但上述兩者所陳述,我完全欣然同意,說得實在且美麗。

在我的理解之中,「屬靈」的價值,即是靈性的接觸。

靈性並非從思考,靈性需要體驗而來,一旦落入思考侷限,常進入不斷的辯證,反而離靈性越來越遠。

佛法陳述這一端,我的理解亦然。

好奇即起了煩惱,我執常未覺察,若不再好奇了,只要專注修行,當斷三千煩惱,亦即斷了念想,不再頭腦裡纏繞。

但落在人間世,我以為我提的「好奇」,是與他人關係的應對,亦是解開「我執」一種。

有助於瞭解他人,幫助彼此的覺察,是一種關係裡的世俗方式,非以念斷念方式,帶來徒增的煩惱。

我以為宗教的說法,與托勒、靈性的說法,大體完全一致。

進入了頭腦的系統,常常遠離了靈性,遠離了與自我、大我的靠近。

宗教義理一落入詮釋,有時遠離了「神」,遠離了「靈性」。

這是我以為的,不要用好奇的方式。

這樣的說法裡,並非不要對人好奇,我理解為不要執念,然執念難以覺察。

但我畢竟非宗教人,我所說的也是詮釋,也可能是一種執念。

能欣賞自然之美,並非就不澆灌水,亦非執意澆灌水。

若是沒有了執著,好奇與行動都自由。

但人豈能無執著?無執著也許就離世,與萬物融為一體了。

想來我的執著亦不少,想想就會心一笑了……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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