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到學校進行講座,總有朋友打招呼,這些朋友我大多沒印象,因為我對人的記憶,忘性比記性好太多。這樣的狀況我常自嘲,大概和倫敦的計程車司機一樣,能夠記得倫敦複雜的街道,但是對於外地街道的記性,比一般人來得還差。我對於事件的內容,書本裡故事的記憶,比對人臉與名字的記憶還強。
 

有時候也不全那麼回事,比如羅志仲老師曾說,我大學時期寫過兩封信給他,勉勵他要如何如何……,我全記不得了,他是我直屬學弟,我大四時他大一,我對自己的認識,不大可能這麼熱情寫信,但他當時說信件還保留著,我好奇這樣子的自己,不是我認識或者印象中的自己。
 

大部分的人我都忘了,瑣碎的小事我也忘了,所謂瑣碎的小事,是誰寫了信給我?問我的教育、或者個人問題?我全都忘記了。昨天到鹿港演講,我看著幾位夥伴眼熟,卻忘記了在哪兒見過?有幾位夥伴眼熟,一問之下是初次見面,我這腦袋有點兒像老人家。
 

一位夥伴站起來分享,才知道寫過信來,見了面乃知道站在眼前,恰好演練教育的現況,也算幫助她稍微解惑。一位夥伴送來一方石頭,附了小卡片寫我們曾通信一陣子,答覆她詢問的問題,她因此送來一方撿拾的石頭,小石頭放在掌心甚可愛,但是對於她的名字、問題,我竟然一點印象也無。
 

比較難堪的是孩子,我教過的孩子們,多年以後碰面了,很歡欣的告訴我,曾經當師生的歲月,我都很不好意思的表示忘記了。有的孩子很氣餒,因為我忘了他們,我也只能說,不好意思,真忘記了。
 

昨天有個孩子見我,很興奮的跟我提起往事,說得正眉飛色舞,我靜靜的聆聽之餘,詢問他的名字?孩子很沮喪的說,我是你的學生呀!你教過我。我也只能懷著歉意,不好意思,真忘記了。
 

交會的時間稍短的,我的確真忘記了。交會的時間稍長,我應是記得居多吧!我心底這樣思索。乃至於前幾天一位孩子來,一位要期末戲劇表演,送來一張邀請函,我教了她20堂課左右,雖然忘了她名字,但能準確說出她寫作時的狀況,寫作的內容如何?喜歡的是哪一類型的人物?當我能準確說出這些,孩子多半會欣喜。
 

我想很多人都希望被記得,被記得是一種存在、被看見,那是重要且有意義的。但我能否記得更多?我並不知道,有時候生活的瑣事,大概與生活影響不大,我都過濾或遺忘了。比如一週前收到一包裹,我知道裡頭是花生,卻一週後才開啟包裹,那是朋友特別寄來的小物,朋友那麼真心體貼,若是知道我一週後才開啟,可能會有小小的遺憾。
 

但這是我現有的狀態,好像我也挺接納此狀態。書桌上散亂著書,倒是昨天收的一方小綠石,安靜的在書桌一側,很寧靜閒雅的錯落,但是我卻怎麼也想不起送石頭的主人了。只能很從實的招來,我不大記得人,也不大記得名字,所以可能會問一句「是否在哪見過?」,可能這句話會見幾次,就會問幾次,真對不住所有曾經真心交會的朋友們…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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